关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设置要求,综合多个权威资料整理如下:
一、核心设置要求
手动火灾报警按钮 - 每个防火分区至少设置1只,宜设在疏散通道或出入口处。
- 列车上需在每节车厢出入口及中间部位设置。
区域显示器
- 安装高度1.3~1.5m,与手动报警按钮保持水平。
系统组成
- 包含火灾声光警报器、消防应急广播、消防专用电话、消防控制室图形显示装置、火灾报警控制器及联动控制器等。
二、设备抽检与全检规则
控制类设备: 需按时安装,数量≤20时全检,>100时抽检20%-100%。 输入/输出/模块类
区域控制类:≤5个区域全检,>5个时抽检20%且≥5个。
特殊组件:如防火门监控模块、水流指示器等,30%-50%的抽检比例需≥20个。
三、其他关键要求
防排烟系统:
需设置广播话孔防排烟。
安全出口:
人员密集场所需设置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,且距防烟楼梯间出入口距离≤25m。
消防电源:
需设置非消防电源切除控制。
四、记忆口诀辅助
设备安装:控制类全检,模块类按区域分级抽检。
数量规律:≤20全检,>100按比例抽检。
以上内容综合了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及消防设施验收标准,确保系统设置的完整性与有效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