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政审所需材料清单如下,综合各地招聘公告的常见要求整理而成:
一、基础必备材料
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学历学位证明
毕业证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教师资格证
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。
报到证
全日制毕业生需提交原件。
个人档案
包括毕业生档案、人事档案等。
二、补充材料
户口本
原件及复印件。
无犯罪记录证明
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,需加盖公章。
现实表现证明
所在单位或村居开具,需加盖公章。
其他证明文件
- 《公开招聘教师考察表》或《思想品德鉴定表》;
- 《考生情况登记表》;
- 可能需提供个人征信记录、社会关系调查表、工作表现评价等。
三、注意事项
材料时效性:
部分材料需在有效期内(如无犯罪记录证明通常为6个月);
地区差异:
具体材料可能因招聘单位或地区政策不同存在差异,建议以当地教育局或学校发布的公告为准;
特殊情形:
若涉及直系亲属在国外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、正在服刑等情形,需额外提供相关调查材料。
建议考生提前联系招聘单位确认材料清单,并在规定时间内准备齐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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