优秀公务员评选程序通常包括以下几个阶段,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有所差异,但核心环节基本一致:
一、民主推荐阶段
部门内部推荐
各单位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推荐,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,推荐优秀公务员和优秀党员。推荐名额通常按比例分配,例如党员需占优秀名额的30%以上。
党小组初步筛选
党小组结合党员身份和日常表现,从推荐名单中筛选出优秀党员候选人,并推荐优秀公务员。
二、考核评价阶段
个人述职述廉
公务员需撰写年度述职述廉报告,总结工作成绩、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,并在单位会议上进行述职。
民主测评
通过无记名投票对公务员进行民主测评,评价内容涵盖工作业绩、群众基础、廉洁自律等方面,分为“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”四个档次。
平时考核结合
将民主测评结果与平时考核成绩(如工作态度、业务能力、团队协作等)综合评估,形成考核建议名单。
三、审核公示阶段
单位领导班子审核
单位领导班子根据考核结果研究确定优秀人员名单,并报组织部门备案。
公示与无异议
将拟评选名单在单位内部公示5个工作日,接受群众监督。如无异议,报组织人事部门正式备案。
四、表彰奖励阶段
表彰决定
经审核通过的优秀公务员将获表彰,通常包括荣誉证书、奖金及晋升机会。
优秀党员同步评选
在公务员评选中,党员需同时通过民主评议党员环节,评选比例一般为公务员总数的17%-22%。
注意事项
评选标准通常包括政治素质、工作实绩、服务群众、廉洁自律等;
具体比例可能因单位规模和层级调整,但优秀人数一般不超过总人数的20%;
评选过程需严格保密,确保公平公正。
以上流程综合了民主推荐、考核评价、公示监督等多环节,确保评选结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