休谟将人类认识的基本要素称为“知觉”,并将知觉分为两大类: 印象和观念。
印象
印象是指初次呈现于心灵的一切感觉、情感和情绪,具有较多的力量,比较猛烈。印象可以分为两种:
感觉印象:这是我们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心中最直观的反应,例如看到、听到、触碰到的事物时产生的知觉。
反省印象:这是由感觉印象得来的,或者是通过插入的观念间接从感觉中得来的,例如欲望、厌恶、害怕、悲伤、绝望等情感和情绪。
观念
观念是指由记忆和想象对以前印象的再现,即对印象的“摹仿和草拟”,是思考和推理中的印象的模糊心像。观念可以分为简单观念和复合观念:
简单观念:与简单印象相似,是直接来自感觉印象的微弱意象。
复合观念:由简单印象组合而成,可能并不与任何复合印象相似,但其构成要素都来自印象。
休谟认为,一切单纯观念都有一个单纯印象与之相应,但复合观念则未必。他提出“印象先于观念”的原则,认为所有观念起源于经验,不存在先天的观念。
此外,休谟对因果关系持怀疑态度,认为人的因果性观念完全来自感觉经验中对“相似性”例证的观察,这种推论是习惯的结果,而非理性的结果。
总结来说,休谟将印象和观念视为人类认识的两大基本要素,强调印象的原始性和直接性,以及观念作为印象在思维和记忆中的再现。他认为所有知识都来源于经验,并怀疑了传统哲学中关于外部世界和因果关系的先验知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