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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实现分权制衡的国家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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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早实现分权制衡的国家是美国。以下是具体分析:

理论起源

分权制衡理论由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在《论法的精神》中系统提出,主张立法、行政、司法三权分立并相互制衡。

实践先例

美国1787年宪法是最早将分权制衡原则付诸实践的成文宪法。该宪法明确规定了行政权(总统)、立法权(国会)和司法权(最高法院)的分立与制衡机制。

历史验证

英国《权利法案》(1689年)奠定了君主立宪制基础,但未系统化确立三权分立;法国和德国在此后的政治改革中逐步发展相关制度。

综上,美国通过宪法实践最早确立了分权制衡制度,成为现代民主国家的典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