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育法规顺口溜如下:
四师五育六义七人
对应知识点:教育法律法规的颁布实施时间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》实施时间:1994年1月1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》实施时间:1995年9月1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》实施时间:2006年9月1日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》实施时间:2007年6月1日
人财物地章
《教育法》第二十七条
设立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,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:
有组织机构和章程
有合格的教师
有符合规定标准的教学场所及设施、设备等
有必备的办学资金和稳定的经费来源
一教二学三指导,报酬管理和培训
《教师法》第七条
教师享有下列权利:
进行教育教学活动,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
从事科学研究、学术交流,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,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
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,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
按时获取工资报酬,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
对学校教育教学、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,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,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
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
弊三撤五罪终身
《教师法》第十四条
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,不能取得教师资格;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,丧失教师资格
《教师资格条例》第十九条
这些口诀可以帮助你快速记忆教育法规的关键内容,希望对你有所帮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