夫妻共同购房时选择主贷人或次贷人,主要区别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一、征信记录差异
主贷人:征信报告仅显示其名下贷款记录,次贷人征信无该记录。
次贷人:征信不会显示任何贷款记录,但可能影响共同贷款人的信用评估。
二、贷款资质与年限
主贷人:需满足银行严格审核标准(如征信、收入、职业稳定性等),且贷款年限根据其年龄计算。
次贷人:资质要求相对宽松,但贷款年限可能受限(通常按主贷人年龄计算)。
三、还款责任与顺序
主贷人:作为首要还款人,银行催收时优先追讨其债务。
次贷人:在主贷人还款不足时才承担还款责任。
共同债务性质:若主贷人违约,次贷人需承担剩余债务;若离婚,双方对共同贷款仍需共同偿还。
四、公积金冲还规则
公积金优先用于主贷人账户余额,主贷人账户不足时才会使用次贷人账户余额。
五、其他注意事项
房产份额:夫妻双方对房产享有同等份额(有约定则按约定)。
变更主贷人:若一方征信不良,可协商更换主贷人(需另一方同意且符合银行要求)。
总结建议
选择主贷人时,建议优先考虑征信良好、收入稳定、职业可靠的一方,以降低贷款风险并可能获得更优惠条件。若双方条件相当,可根据协商结果灵活决定,但需明确共同还款责任。
声明:
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