微笑服务的标准主要包含面部表情、眼神交流和声音语态三个方面的规范,具体要求如下:
一、面部表情标准
表情要求 - 面部需保持和蔼可亲的姿态,自然露出6-8颗牙齿,嘴角微微上翘,形成“微笑的幅度不宜过大”的工业化标准。
- 强调“微”字,即微笑要含蓄、适度,避免过度夸张。
眼神配合
- 面对顾客时保持友善的眼神,眼神柔和且专注,避免左顾右盼或心不在焉。
- 实现“三个度”:
- 集中度: 注视顾客脸部三角区域(双眼连线与嘴巴夹角),避免聚焦局部; - 光泽度
- 交流度:主动迎视顾客,传递敬意与善意。
二、眼神交流标准
基础要求 - 与顾客保持适当距离(约3米),用双眼注视顾客脸部三角区域,保持眼神柔和与亲切。
进阶技巧
- 当顾客靠近时(如车窗开启),先保持3秒眼神接触,再自然移开,避免长时间凝视。
三、声音语态标准
声音特质
- 采用清晰柔和、细腻圆滑的语调,语速适中,富有感染力。
表达规范
- 语调平和,语音厚重温和,音量适中,确保顾客能清晰听到但不过于刺耳。
补充原则
发自内心: 微笑需基于真诚的愉悦心情,而非机械表情。 情绪管理
以上标准综合了不同场景的实践要求,既注重形式规范,更强调情感传递。通过面部、眼神与语言的协同配合,可有效拉近与顾客的距离,提升服务体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