校外表现家长评语的撰写主体及建议如下:
一、主要撰写主体
学校教师 班主任或任课老师因日常接触学生,能客观评价校外表现,如参与活动、获奖情况等。
辅导员/校友办公室
学生毕业或特定阶段时,可能由辅导员或校友办公室工作人员撰写评语。
家长参与
家长可提供学生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等经历,协助撰写具体、真实的评价。
二、撰写建议
内容要求: 需结合学生在校外活动、品德表现、社会责任感等方面,客观描述具体事例(如比赛获奖、公益活动参与)。 语言风格
注意事项:避免贬低学生,可参考学校评价模板,如“该生在校外表现优秀,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,展现出良好的组织能力”。
三、注意事项
若学校未明确要求,家长可主动与老师沟通,提供必要信息以支持评价。
评语需与校内表现相呼应,形成全面评价体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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