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得之我幸失之我命”的意思是 得到了是我的幸运,失去了就是我的命。这句话表达了一种对某物的强烈渴望和对其失去的无法接受的情感,同时也传达了一种豁达的人生态度,即不要过于执着于得失,因为无论是得到还是失去,都是命中注定的。
这句话出自徐志摩写给梁启超的一封信中,全句为:“我将于茫茫人海中访我唯一灵魂之伴侣,得之,我幸,不得,我命,如此而已。”。在这里,徐志摩表达了他对爱情和知己的执着追求,同时也表现了他对人生得失的淡然态度。他认为,无论是得到还是失去,都是生命的一部分,无论是幸运还是命运,都应该以平和的心态去面对。
这句话也启示我们,在人生的旅途中,我们应该珍惜每一个机会,同时也要学会接受失败和失去。因为每一次的得到和失去,都是生命赋予我们的独特经历和成长机会。只有当我们以豁达的心态去面对得失,才能真正领悟到人生的真谛和意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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