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师辞职流程和手续需根据教师类型(如公立/私立、在编/合同制)及地区政策有所不同,以下是综合整理的核心步骤:
一、辞职申请阶段
提交书面辞职报告 教师需提前30天向所在单位提交书面辞职报告,说明辞职原因、离职时间及工作交接安排。
单位审核与审批
- 单位负责人需对辞职申请进行审核,可能包括面谈了解工作安排。
- 公立教师需经学校审核同意后报区教育局人事科审批,非在编教师可能直接由单位处理。
二、离职手续办理阶段
签署解约书
经审批通过后,教师需与单位签署《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》,该文件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,一式三份。
档案转移
- 教师需将个人档案转移至新单位,若新单位为事业单位需办理调档手续。
- 档案转移需提供《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》到区人才交流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。
社会保险与公积金转移
- 住房公积金: 需提供身份证、离职证明及原单位盖章的住房公积金提取单,由新单位或原单位参保地人社局办理转移。 - 社会保险
三、其他注意事项
自动离职情形:未提交书面报告或擅自离职的教师,将按自动离职处理,档案、工资关系不转移。
法律时效:单位需在收到辞职申请后3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。
特殊情形:国家统一分配毕业生或研究生在服务期内一般不得辞职。
四、材料清单
书面辞职报告
解除聘用合同证明书
档案转移材料
住房公积金提取单
身份证、离职证明等身份证明材料
以上流程需结合当地教育部门及人社局的具体规定执行,建议教师提前与单位及教育局沟通确认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