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党建工作的评价标准,综合权威信息整理如下:
一、核心评价标准
党组织作用发挥 通过政治领导力、思想引领力、组织执行力和队伍凝聚力四个维度综合评估支部战斗堡垒作用。例如,党组织是否有效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班子成员是否团结协作,党员教育管理是否规范等。
工作业绩
重点考察中心工作完成情况,包括业务指标完成率、工作创新性、在单位及专业线的排名和进步幅度等。例如,是否完成年度目标,项目推进是否高效,是否通过“比学赶帮超”活动提升整体业绩。
群众评价
通过线上线下问卷、访谈等方式,了解职工对支部作风、党建推动业务的效果满意度。群众评价是衡量党建工作“以人民为中心”理念落实的重要指标。
二、其他关键评价维度
党员干部素质
包括政治意识、遵章守纪、工作作风、团结协作、实干担当、攻坚克难和开拓创新能力。高素质的党员干部队伍是党建工作的基础。
党组织功能
评估“把方向、作决策、定政策、抓班子、建队伍、保落实”职能的发挥情况,以及党组织在科学决策、政策执行和模范带头作用上的表现。
党建部署落实
检查政治建设、组织建设、思想建设、制度建设和作风建设是否系统推进,制度机制是否健全,党内政治生活是否严肃。
服务经济社会发展
通过党建活动是否围绕中心工作(如经济建设、民生改善),是否主动解决发展瓶颈问题,以及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等,评估党建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作用。
三、评价原则
围绕中心、服务大局: 以业务工作成果检验党建成效,避免形式主义。若党建与业务脱节,需及时调整方向。 注重实效
守正创新:在坚持党建基本原则基础上,结合单位实际探索特色机制,形成长效机制。
以上标准需结合具体单位实际情况制定量化指标体系,并通过定期考核反馈机制持续优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