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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户了解留守儿童办理意见怎么写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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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《陇南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登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的告知书》(陇民政发〔2024〕69号)要求,办理留守儿童信息登记时,监护人意见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:

一、基本填写要求

监护人身份确认

由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填写,通常为父母。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(如因工作、疾病等),可填写其他合法监护人(如祖父母、兄姐等)。

信息内容规范

- 明确填写监护人双方身份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等);

- 若委托他人监护,需注明受托人身份及监护关系。

二、监护人职责说明

监护人的核心义务包括:

保护被监护人生命健康;

负责抚养、照顾及财产管理;

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。

三、注意事项

父母监护权未因委托他人而改变,但可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监护;

填写信息时需确保内容真实有效,以保障儿童享受相关权益。

建议通过官方渠道(如乡镇民政办、社区服务中心)获取最新通知,并按时提交登记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