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陇南市民政局等9部门关于登记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信息的告知书》(陇民政发〔2024〕69号)要求,办理留守儿童信息登记时,监护人意见的填写需遵循以下规范:
一、基本填写要求
监护人身份确认
由留守儿童的法定监护人填写,通常为父母。若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(如因工作、疾病等),可填写其他合法监护人(如祖父母、兄姐等)。
信息内容规范
- 明确填写监护人双方身份信息(姓名、身份证号、联系方式等);
- 若委托他人监护,需注明受托人身份及监护关系。
二、监护人职责说明
监护人的核心义务包括:
保护被监护人生命健康;
负责抚养、照顾及财产管理;
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活动。
三、注意事项
父母监护权未因委托他人而改变,但可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监护;
填写信息时需确保内容真实有效,以保障儿童享受相关权益。
建议通过官方渠道(如乡镇民政办、社区服务中心)获取最新通知,并按时提交登记申请。
声明:
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,如有侵权,请联系我们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