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责任是指因违反行政法规范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,主要分为以下两类:
一、行政处分
这是行政机关内部对违反纪律或轻微违法行为的处理方式,适用于有隶属关系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。具体形式包括:
警告 记过
记大过
降级
降职
撤职
开除留用察看
开除
行政处分的特点是:
仅适用于行政机关内部人员;
不涉及外部相对人权益的直接救济。
二、行政处罚
这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、法人或其他组织实施的外部制裁措施。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,主要形式包括:
警告
罚款
没收违法所得/非法财物
暂扣/吊销许可证件
限制生产经营活动、责令停产停业
行政拘留
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处罚
行政处罚的特点是:
适用于外部行政相对人;
以纠正违法行为、维护公共利益为目的。
补充说明
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: 需具备行政违法行为、法律依据及主观过错(行政法原则中的“无过错责任”特例)。 特殊情形
以上分类及形式覆盖了行政责任的主要类型,既包括内部纪律约束,也包含对外部秩序的维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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