党员评议是指 按照《党章》规定的党员条件,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、自我教育和党内外群众的评议,以及党组织的考核,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做出客观的评价。这一制度旨在激励党员、纯洁组织、整顿队伍,通过民主评议党员,大力表彰优秀党员,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,保持党组织的先进性,提高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,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。
民主评议党员的基本定义是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,或各类思想教育活动中,党团组织或行政组织中的成员,共同对某一个人在思想、学习、组织纪律、工作、廉洁等方面的评价。把大家的评价综合起来,形成文字材料。民主评议也属于应用写作的一种,要求撰写时既要有好的方面,也要有缺点、不足方面。
民主评议党员应坚持以下原则:
1. 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。在民主评议过程中,要坚持摆事实、讲道理,既不降低党员标准,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;既要对照标准,严格要求,又不搞上纲上线,蓄意整人。
2. 坚持民主公开的原则。
民主评议党员的时间一般安排在年末,在党委领导下,以党支部为单位,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。每年进行一次,按照个人自评、党员互评、民主测评的程序,组织党员进行评议。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,提出评定意见。评定为“优秀”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/3。
通过这些评议措施,可以有效加强党员党性锻炼,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,督促党员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标准、对照入党誓词、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,强化党员意识、增强党的观念、提高党性修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