实习科室鉴定的填写涉及三方责任主体,具体如下:
实习生自我鉴定
实习生需根据实习期间的表现、学习成果及自我反思撰写不少于200字的自我鉴定草稿,供带教老师参考。
实习单位意见
实习单位需在实习结束后填写正式鉴定意见,并加盖单位公章(如科教科或医务科公章)。
指导教师意见
指导教师根据实习生在科室的临床实践能力、专业素养及团队协作表现填写评语并签名。
注意事项
实习鉴定手册作为毕业档案材料,需由带教老师如实填写且不可随意涂改或丢失;
部分院校可能要求实习生先提交自我鉴定草稿,但最终评价仍以带教老师和实习单位意见为准。
(综合来源: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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